往事暗沉,不可追溯。
周遭人声鼎沸,热烈喧哗。唯独燕韶心底是种空洞的冷凄,即使处在艳阳之下也浑身冰刺,黑气凝身。
222悄咪咪的现身,在燕韶头顶盘旋观察。
它悄无声息的转了一圈又一圈,总觉得现在的宿主似乎心情不太好,有心想要搭话:“宿主大大,我们难道要一直待在这里吗?”
此处虽阳光绚烂,美景如画,可终归太过喧嚣吵闹,不是适宜久留之地啊。
“急什么。”燕韶阖上双眸,向后一靠,“再等等。”
等什么?222茫然。然而它的宿主似乎并不打算给它一个答案,只悠然小憩,讳莫如深。
这一等,便从正午到了黄昏。
运河上船只来来往往,人流如织,却迟迟不见那人身影。
艳阳西沉之时,燕韶压住腰间佩剑,站起身。颀长劲瘦的身形在斜阳下拉出一道长长的阴影,嗓音平淡无波:“走了。”
“啊?哦,好的!”222被燕韶叫醒,连忙扑棱了下翅膀飞起来,擦了擦嘴角因酣睡流下的口水,到底还有些疑惑,“宿主,我们不接着等了吗?”
燕韶大步向前,身姿挺拔如松,闻言只撂下三个字。
“不等了。”
“唉,刚才走的那人是燕七郎吧?”一个方脸长工用脖子上挂着的毛巾擦了擦汗,眺望着远方那道身影,迷茫道,“什么时候来的,怎么一直没瞅见他呢?”
“你那对儿牛眼除了大还有什么用处,一点儿都不管事儿。”一旁的旅店伙计跟他相熟,一边埋汰他一边帮着摆渡的船家迎接上岸的客人:“哎,这位俊俏公子,瞧您这一身风尘仆仆,应当是远道而来,身心乏累吧?敝店菜品丰富,住宿便宜,歇脚正好!怎么样?有没有兴趣前去一观?”
用精细银线绣着木槿花的雪白袍角划过船头一侧,又随着主人步伐柔顺垂下。年轻男子于岸边站稳,容颜如玉秀美,嗓音干净清透:“不必。”
在伙计讶然的注视中,他凝视着远处天际如血般惨红的晚霞,启唇缓缓道:“我自有去处。”
——
此时已经黄昏,日头西斜,熙熙攘攘的街头却挤着喧闹的人群,坊市商贸繁盛,最繁华的便是靠近城隍庙那头的东市。灯市开始放灯,街道灯火大盛,变幻无穷,人山人海,岸边酒楼处点燃了全城的花盏供人欣赏,远远望去,一片火海,绚烂缤纷。
燕韶融在人群之中随波逐流,看街上人来人往,看幼童追逐打闹,看小贩高声叫卖。市井烟火气扑面而来,沾染他眼角眉梢,使他紧绷的身体逐渐放松下来,终于渐渐感到了重生的真实感。
如今他不是皇帝,不用再被困在那朱墙环绕的皇宫里,也不用再去应付那无穷无尽的奏折和大臣,没有任何人可以束缚他,也无需再过着刀尖上舔血,连睡觉都不敢合眼的日子……真是轻松快活极了!
步履生风,笑意盈盈。燕韶加快脚步,没走多久,便瞧见了燕府那朱红色的大门。
燕府的宅子,向来是富丽堂皇的。
粉墙环护,绿柳周垂,琉璃房脊,飞鸟檐铃。入门便是曲折游廊,阶下石子漫成甬路。燕韶踱进燕府,以一种久违的目光打量这雕花石柱,含雨芭蕉。一时只觉如鱼得水,一颗心也慢慢沉静下来。
“大哥!大哥!出事了!”
在庭院内大声喧哗的少年郎,着一身姜黄的长袍,腰佩香囊,手拿折扇,瞳仁清亮,唇红齿白,花蝴蝶似的飞奔而来,堪堪停在人前,带起一阵香风,“大哥,出事了!”
燕韶眼皮子一跳,深深的吸了口气,克制住自己想要揍人的欲望,抬眼看着自己这倒霉弟弟:“何事慌张?”
燕嘉宝一屁股坐在石凳上,拍着自己的胸口呼哧呼哧直喘,直到他哥看他的眼神都逐渐变得不耐烦的时候,才终于喘匀了这口气,抛出来石破天惊的一句话。
“阿姐,阿姐说她不愿意嫁给那个秀才,趁爹不在家要比武招亲,擂台子都在外面搭好了!
街头款款走来一道身影,身形颀长,高挑秀雅。长袍领口袖口都镶绣着卷云纹的滚边,腰束玉带,戴着顶嵌玉小银冠,端的是姿容出众,无边风华。
眼见人群熙攘,都向一处拥挤。沈雪停心生疑虑,拦下一绸衣女子淡声问道:“这位姑娘,小人今日初来乍到,看这人群拥挤,不知所踪,今日江州城中可是有什么要事发生?”
那姑娘被贸然拦下,本来心生不喜,但见这问路男子衣着华贵,眉眼清绝,且举手投足之间颇有翩翩公子之态,顿时心生好感,抿嘴笑道:“公子有所不知,江州首富燕老爷的幼女燕幼玉今日趁她爹爹不在家,在外摆擂台为自己选夫君呢,这可是极为罕见之事,百姓们爱凑热闹,这才去纷纷围观。公子若是也感兴趣的话,不如我们一道同行?我家也是这江州城中数一数二的大户,公子若是初来乍到,对江州城不大熟悉的话,本姑娘很乐意为公子引路解惑。”
江州民风开放,男女不设大防,因此姑娘大多数性子大胆泼辣,遇到心仪男子示好手段层出不穷。杜渺身为杜家嫡女,身份贵重,性子娇纵,寻常男子难入她青眼,她不屑去争。但当遇到青睐男子时,却也明白该出手时就出手的道理,眼前这人为难得一遇的美男子,举手投足又华贵不凡,很容易便让她心生好感。
却没想那男子听到她的示好时只道:“多谢姑娘,小人自去便可。”
灯海之下,拱门之前,已经搭起巨大高台,长街上人山人海,人与人摩肩接踵,挤得难舍难分。“哪儿呢哪儿呢?让我看看!”“别挤行不行,有没有点素质?!”“滚一边儿去,你踩着我脚了!”“你的手能不能别搭在我脖子上,好痒……”“来,乖儿子,坐到爹爹头上看燕家小姐……”“好哒,谢谢爹爹!”
正在众人吵吵嚷嚷不可开交之时,燕幼玉终于现身了。她年纪虽小,却已经生得十分出众了。三千青丝被挽成一个简单的碧落髻,将一支清雅的梅花簪子戴上,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,樱桃小嘴不点而赤,娇艳若滴,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。一身绛紫色长裙,绣着富贵的牡丹花,甫一现身时,简直惊艳了众人,有些年轻的汉子甚至还留下了口水,被燕幼玉美目泼辣一瞪,连忙擦拭干净,再也不敢造次。
燕幼玉将刚才瞪那人的目光收回来,在心中腹诽道,果然是些只知道看胸看脸的汉子,一个个的睁着两只色眯眯的眼睛,看起来就不怀好意。他爹爹也不知道怎么想的,竟然想随随便便的就把她嫁给这种人?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心上人了,是断然不会和这种人结为姻亲的,今日比武一事,当然在她事先筹划之内,连她大哥都不知道。如果自己的心上人能够在这场比武之中胜出,她自然也就有理由求爹爹为她们两个赐婚了。想到这里,她唇边漾出一抹笑来,高声道:“众位父老乡亲,承蒙大家赏脸来参加本小姐的比武招亲,今日恰逢本小姐十五生辰,凡是有意迎娶本小姐者皆可以上台比武,最后获胜之人便会成为本小姐的如意郎君,本小姐一口唾沫一个钉儿,绝不食言!”
此话一出,众人哗然。江州城虽然民风开放,但女子大胆到为自己招亲并且不经父母同意的着实罕见。众人皆是半信半疑,质疑这场比武招亲没有燕老爷的参与最终不作数,但也有江州城中的年轻儿郎跃跃欲试的。毕竟大家都知道燕幼玉是燕家的千金大小姐,家财万贯,身份更是贵不可言,若能与她结为姻亲,岂不是意味着燕家的财产以后也能有自己的一份?那可得多少钱啊?到时候如果当了燕老爷的乘龙快婿,那可真是一辈子都不愁吃穿了!
重金之下,必有勇夫。况且江州城从来不缺习武的好儿郎。当下便有一名面若敷粉,身形利落的少年郎跃跃欲试,只见他大步登上台子,虽然年纪小,却也十分不怯场,朗声道:“我们江州城的男儿,个个是好儿郎!况且若是成了燕小姐的夫君,那不就是燕七郎的妹夫了吗?燕七郎是我此生最崇拜之人,单是为了这一点,我也一定要赢了这场比武!”
下面的乡亲们便善意地笑了起来。这位登台的小公子大家都认识,乃是燕七郎昔日同窗,杨家嫡次子杨临。他旧日里素来是天之骄子,因此与燕韶初见时十分不服气众人对燕韶的赞誉。于是在心里暗暗发誓,一定要与燕韶比个高下,争出个高低来。奈何那么多次比试,文武都有,却一次都没赢过。直到一次二人比试野泳,两人都脱的赤条条的下了水,游到江中心的时候却忽然从上游发了百年一遇的大水,水势迅猛汹涌不可抵挡,杨临当时便被浪潮扑的晕了过去,就连燕韶也不知所踪。
正当乡亲们都以为两人必然丧生在这场浩劫之中,自发组织起来打捞尸体的时候,却见燕韶全身的肌肉白如雪,穿梭于水面上时速度极快,向岸边游来。犹如穿梭而过的鱼露出侧腹银白色的鱼肚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。背后还驮着一人,赫然是已经昏迷过去的杨临。
乡民大惊,万万没有想到燕韶在这样的天气水势之中竟然还能安然归来,燕韶倒是不以为意,甚至面上还带着笑:“大爷大娘们,这是等着给我们俩收尸呢?可惜了,阎王爷不收我们俩,又把我们俩给送回来了!”
从此乡民交口称赞,燕家七郎受上天眷顾,屡次大难不死,逢凶化吉,必有神人保佑!此言在江州城内广为流传,燕韶甚至一度被奉为水神,就连经历此事的杨临从那之后也对燕韶心服口服,简直把他奉为偶像,佩服的五体投地。
如今杨临迫不及待的想要迎娶燕幼玉,这其中自然也有燕韶的缘故。
沈雪停混于人群之中,看到台上一幕,眸色平静,似有所感,忽的抬头向对面酒楼高处雕花木窗望去,那里赫然站着一人。
一身烈烈红衣,相貌是极为嚣张的艳丽风流,额上有一个小小的美人尖,桃花眸婉转含情宛若画中精魅,鼻梁挺直,唇色嫣红,此时下巴微微抬起,噙着一抹玩味笑意,那笑容颇有点风流少年的佻达,却似是轻佻似是冷漠,让人根本就无法揣度他心中所想。
此时那人仿佛是觉察到有人偷窥他,眸光微微流转,便与沈雪停的黑眸对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