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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报复

  林雨华没有像上次一样匆忙,而是找了个旅馆住下,货比三家后再行收购。

  三天后,林雨华和周峰跑断了腿,总算以均价五元一张病床的价格,把所有的原材料运回。

  这一单生意,林雨华净赚一万两千元!

  秋冬交接,流感多发,尤其是老人和孩子容易得病。

 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,很多医院都会紧缺床位和人手,林雨华的单量会越来越多。

  为了不影响新订单的洽谈,刚一收购好原料,林雨华就买了火车票,急匆匆的往回赶。

  火车上,林雨华还憧憬着未来病床的生意时,赵建国已经被赵振邦接出拘留所,在县城最好的迎宾接待所,为赵建国接风洗尘。

  七凉八热十五道菜,桌旁放着成箱的茅台酒,规格可谓是不高。

  赵建国和六个狐朋狗友,外加赵振邦十二个人,齐聚一窝。

  “振邦哥,咱们三年没见,这杯酒我先干为敬,你随意!”

  说着,赵建国端起酒碗,仰头咕咚咚一饮而尽。

  喝干净以后,没等别人谦让,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碗。

  剩下的六个小混混,见状也端起酒碗,吆喝着要给赵振邦敬酒,实则是给自己解馋。

  一碗茅台酒,赶得上他们一个月的伙食费,桌上琳琅满目的鱼肉,过年都不见得能吃上一顿。

  外加上吃了一个星期的牢饭,包括赵建国在内的一群狐朋狗友,和吃绝户似的,连话都来不及说上一句,就一阵狼吞虎咽,转眼间杯盘狼藉。

  赵振邦不气不恼,反而笑呵呵的招呼道:“兄弟们先吃着,我去厨房加两更硬菜。”

  来到后厨,赵振邦换做一副阴鹜神色,向服务员嘱咐道:“多上点冻骨肉,把高浓度散酒灌装的茅台瓶子,多上几瓶。”

  “肉越冰越好,最好带着冰渣子,让他们吃一口就像喝酒暖胃。”

  “酒越烈越好,酒壮怂人胆,三杯下肚就让他们敢杀人放火!”

  再回到桌上,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小混混,一边感叹茅台酒好喝,一边称赞带着冰渣子的酱猪肉。

  渐渐的,赵建国等人面红耳赤,身子左摇右晃,说话嗓门也提高了几个分贝。

  “振邦哥大气!这顿饭,比俺家过年吃的都好!”

  “以后振邦哥就是我亲哥,兄弟为你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!”

  “我二牛虽然没啥本事,但在咱蓉城界面上,还算得上一号!如果有哪个不开眼的敢得罪振邦哥,我先卸他一条膀子!”

  叫二牛的混混一巴掌拍在桌面上,蛮力直接把酒杯给震翻。

  听到“卸膀子”三个字,赵振邦登时怒从心头起,恶向胆边生!

  见火候已到,赵振邦眯起眼不动声色的道:“建国,你身边的兄弟,藏龙卧虎啊。”

  被夸一句,赵建国借着酒劲直接飘上了天,站起身自豪的道:“不是我自夸!我这些兄弟,都是街面上有头有脸的人物!”

  “以后振邦哥在蓉城安家落户,甭管遇见啥事,找我们就对了!”

  众人的反应,让得赵振邦格外满意。他故作深沉的长叹一声,端起酒杯抿了一口,一脸的苦相与愁绪。

  见状,赵建国赶忙问道:“振邦哥,你是不是遇上啥难事了?”

  赵振邦面露难色,“这事……我就吃点亏,不麻烦大家了。”

  二牛登时拍案而起,“你这说啥话呢!自己兄弟吃亏,咱们怎么能坐视不管!”

  “就是!”

  “振邦哥说说,是谁惹了你,大家给你出气!”

  一群小混混起哄,刚说不麻烦大家的赵振邦,这会儿也不客气,“是一个叫林雨华的力工,当初我住院时,不仅占了我的病房,还把我打了一顿赶出去。”

  “我一个大学毕业生,肩不能挑手不能提,挨了打只能认栽。”

  提起林雨华的名字,赵建国登时噌的涨红了脸,咬牙切齿的道:“大哥,我们兄弟几个,就是被他给弄进去的!”

  “林雨华那个杂碎,把我的婚礼给搅合了,还让我一家人在亲戚面前丢了脸!”

  “今天新仇旧账一起算,不弄死他,我的脸以后往哪搁!”

  剩下几个小混混纷纷站起身应和,“对,弄死他!”

  二牛攥着拳头,恶狠狠的道:“老子想起这事就来气,今儿咱哥几个聚齐,要不现在就动手?”

  “走,弄死他!”

  赵振邦眼前一亮,却故作遗憾的道:“我刚从医院回来,有心想和大家一起,可实在头晕得厉害。”

  赵建国慷慨激昂的道:“振邦哥,这事不用你干,我们兄弟几个足够对付他!”

  说着,赵建国等七人就摇摇晃晃的出了饭馆。

  留在饭馆里的赵振邦,望着七人离去的背影,咧嘴森然一笑。

  ……

  自从第一次摩擦以后,赵振邦就偷偷派人调查过林雨华,得知林雨华精通法律,而且做医疗器材生意,赚了不少钱。

  亲自对付林雨华,赵振邦不止是怕事后遭麻烦,更主要的是看见林雨华,就忍不住两腿打哆嗦,连话都说不利索。

  还好有赵建国这群蠢货,一顿饭就被收买来借刀杀人。

  像这种十八九岁的混混,喝醉以后动手没轻没重,赵振邦恨不得赵建国等人把林雨华趁深夜打死。

  至于赵建国等人枪毙还是坐牢,都和赵振邦没有半点关系……

  赵建国等七人,摇摇晃晃来到县城临街大院时,已经是深夜十一点钟。

  此时的林雨华和周峰,还在回来的路上,护士给林小颖输液后,已经回去休息。

  空荡荡的大宅子里头,就只剩下林小颖一人。

  朱红色大门换了新锁,居住了十八年的宅院,现在被林雨华霸占,想到这里赵建国就热血上头。

  “草他妈的,老子的住宅都敢抢!今天不弄死姓林的,我她妈誓不为人!”

  赵建国一脚踹在大门上,可反锁的铁门格外坚固,根本纹丝不动。

  二牛也铆足了劲,又踹了一脚,却把自己弹飞摔了个屁蹲。

  “林雨华,你个狗日的有种把门打开!”

  “敢送我坐牢,今天哥几个让你见血!”

  听到外面有动静,林小颖原本已经打算开门,却被踹门和骂骂咧咧的声音吓住了。

  她趴着门缝,看见是赵建国为首的一群醉汉时,吓得赶忙小跑着回到屋里,把屋门和窗子都上锁,又费尽力气,搬起木柜把门给堵上。

  做完这一切,林小颖只能坐在床上,惊恐不安的抱着膝盖,蜷缩成一团……

  门久踹不开,二牛捂着发麻的脚掌,“大哥,咱们翻墙吧。”

  “翻个屁!”

  赵建国恼怒的道:“我家盖房子的时候,墙上砌着碎玻璃渣滓和铁丝,就是为了防人翻墙的!”

  这么砸下去没结果,走了又不甘心,一群人在门口嘀咕了半天,忽然其中一个瘦高个一拍大腿,“有了!”

  “宅子后头堆着一排秸秆柴火垛,咱干脆把房子直接点了,再把门给锁死!”

  “让林雨华这小子困在院里,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房子烧成灰!”

  纵火罪是二十年有期徒刑起步,最大量刑死刑,可是一群文盲混混,外加上酒劲和赵振邦的怂恿,压根想不起这些。

  赵建国因为林雨华占了自己宅子的事,心里正窝火,听得这个主意,顿时大为惊喜。

  “烧他丫的!”

  几个人说干就干,不过其中有四个人还算有点脑子,他们声称自己家有汽油,明油啥的可以助燃,要回去拿。

  这四个人一走,就再也没了动静。

  而剩下的赵建国和二牛,以及提议纵火的瘦高个,压根也没等,随便找了根生锈的铁棍卡住门栓,拿出火柴就点燃了后屋的柴火垛。

  在一九七八年那会儿,每家每户都会在秋冬之际,囤放柴垛,堆起来得有房子这么高。

  正值深秋,天干物燥,柴垛很快引燃熊熊大火,包围了房屋!

  看到火势熊熊燃起,浓烟滚滚时,赵建国等人的酒劲被吓醒了一半。

  三人自知道闯祸,赶忙撒腿开溜,中途还差点撞上一辆疾驰的摩托车。

  瓦屋的结构是木质的,等林小颖听见愈发密集的噼啪声时,察觉到不对劲时,已经太迟了。

  浓烟顺着窗户往里灌,林小颖慌张想要开门,可这会儿被呛得鼻涕眼泪直流,根本搬不开堵住门的柜子。

  窗户有铁栅栏的防盗网,在屋子即将被大火吞没之际,林小颖绝望的趴在窗口嘶喊,“有人吗?救火啊!”

  “咳咳。”

  浓烟呛进肺管子,本就虚弱的林小颖噗通一声摔倒在地,意识愈发模糊时,她喃喃的喊了声:“哥,救我。”

  浓烟中毒的情况下,人极容易产生幻觉。

  在林小颖上下眼皮打架,临近昏迷的前一秒,似乎是林雨华听到了他微弱的呼唤声,在门外高喊一声,“小颖别怕,哥来了!”

  林雨华一脚将房门踹开,抱起瘫倒在地的林小颖,纵身窜出窗外。

  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,林小颖靠在林雨华的怀中,嘴角扬其幸福微笑。

  “哥,有你真好。”

  ……

  “小颖!”

  林雨华猛的从火车座位上弹起,高喊一声吓了身边人一跳,周围人纷纷投来异样眼光。

  旁边的周峰替林雨华扶起桌上茶杯,“兄弟,你做噩梦了?”

  林雨华脸色蜡黄,额头尽是冷汗,气喘吁吁的道:“我梦见小颖被困在大火里向我求救,我无论怎么跑,也跑不到她身边。”

  周峰宽慰道:“梦都是相反的,说不定象征着以后生意红火。”

  “可我从睡觉之前,右眼皮就一直跳。”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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