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雨欣转回头来,瞥见苏雨沁身边的叶妈妈,眸光一闪,偷偷地拉了一下身旁苏雨沁的衣裳,轻声笑道:“四妹妹真是越来越好看了,二姐日后可就多了一方助力了。”
时下贵族之间结亲,女方家多喜陪嫁媵妾,一来为嫡女固得爱,二来嫡女若是万一有个不幸,媵妾就能扶正,延续两姓之好。
而苏雨欣虽是庶女,可生母小沈氏是二夫人,她在府中的地位不低,除非苏雨沁的夫家贵不可言,否则,沈氏都会单独为她说一门亲事的,因而苏雨沁的陪嫁庶妹,肯定是从四姑娘和五姑娘之中选一。
苏雨沁回首看了看苏雨汐,刚巧一缕微风吹拂而过,掀起苏雨汐额前的流海,那榆钱大小的殷红胎记,瞬间落入苏雨沁的眼中。
想起母亲之前悄悄告诉自己的话来,苏雨沁心中不由得怒火上升。
一个不受好的姨娘生的庶女,容貌丑陋!母亲不会是被父亲的事儿吓昏头了吧?这样的丑女也配陪嫁到楚王府?
苏雨沁又回首看了看苏雨汐,愈发觉得她那额上的胎印丑陋异常。这该死丑女,若陪我去参加宴会,我定又会被何婉诗那贱人嘲笑,可恶!万万不可让她前去!
苏雨沁忽而又想着,自己尚且年幼时,远远曾见楚郡王打马经过,他那不经意地一回首,已将自己的心牢牢地抓住了。直到今时今日,自己还清楚地记得当年的他,身着宝蓝色的劲装,双目如炬、英气逼人、纵马奔腾的雄姿。
这么些年来自己的亲事高不成低不就,还不是因为心中还有他的影子么?放眼整个南齐国,又有几人能有他的风采?
父亲朝堂不顺,想攀门好亲事帮衬帮衬,不想父亲看中的竟是他,这……算不算是姻缘天定?这样丰采卓绝的男子,苏雨沁只想一个人霸占着,就算……就算不得不带一房媵妾陪嫁,也不能是苏雨汐。
只因,她怎能让这样的丑女,沾污了楚郡王的眼睛!
沈氏平日里对苏雨沁悉心教导,将后宅之中的各种手段,都曾详尽地分析与她听过,因而苏雨沁只略想了一想,便有了主意。
此番苏府要想方设法攀上楚王府这门亲事,为的就是保住父亲的官位,嫁过去之后,她们要笼络夫君,还要讨好公婆妯娌,必须得长袖善舞,唯唯诺诺、上不得台面的女子,是绝对不能要的,因而,只要让母亲和父亲知道,苏雨汐是一个没用的草包就成了。
苏雨沁拿定了主意,笑容甜美了几分,苏雨欣在一旁瞧见,心中也暗喜,这个冲动易怒的傻姐姐又要替自己出头了。
苏雨汐回到翠竹林,麝香正好将晚饭提了来,丁香帮着布菜,麝香便附在苏雨汐的耳朵,轻语了几句后退在一旁。
哦?因前任尚书压下的陈案未及时处理,父亲早朝遭到弹劾……轻则降职、重则罢官?这不大可能吧?前任压下的事儿,若是特别紧急的,父亲不可能不处理,除非是,涉及到朝中多方的利益,父亲不好处理,这才压下。若是御史以此来弹劾父亲,皇帝又采信的话,多半是逼父亲赶紧处理,而不可能真的罢官。——不过,这也说明,皇帝对父亲的工作,有所不满了。
苏雨汐听完便紧锁双眉思考着,大夫人却为何叫我们前去正房闲聊呢?
不过想了一歇,苏雨汐就极快地找到了答案——联姻!跟和亲是一个概念。虽然这么短的时间成亲是不可能了,可是大夫人将苏家所有的女儿都带出去参加宴会,定然是希望那些夫人们瞧上一个两个,好在朝中为父亲帮帮腔。
用过晚饭,赵妈妈就捧着沈氏赏的那匣子首饰过来道:“四姑娘,依奴婢所见,您送一件给二小姐吧,可能二小姐看不上,但也是您的一番心意不是?”
知道赵妈妈这是怕自己太出风头,令嫡姐不喜,苏雨汐含笑道:“妈妈说的是,我梳洗一下,这就去。”
苏雨汐前世也是在职场里混过几年的人,知道木秀于林、风必摧之的道理,自己一个小庶女,姨娘又不受好,还是要向小上司(嫡姐)表示出自己的敬意比较好。
她让丁香将自己拾掇妥当,便带着两个丫头,拿着挑出的最名贵的一支簪子,送去了苏雨沁的院子。
苏雨沁要笑不笑地接过簪子,只说了句,“四妹妹有心了”,便让丫鬟收下,也不留她久坐。苏雨汐本就只是来表示一下,并非刻意要讨好她,便施礼告辞。
哪知才出了起居间,就听到里面传出叶妈妈故意放大的鄙夷声音,“不过是个姨娘养的上不得台面的庶女,夫人瞧着她可怜,才赏了些个东西与她,她却敢拿到姑娘您面前来显摆,真真是个眼皮子浅的。”
丁香和麝香都气得小脸通红,苏雨汐却只淡淡地挑了挑眉,让丁香给自己系上披风,没打算跟个老太婆计较。
又听得里头传出苏雨沁的声音,“妈妈仔细说话,再怎么样,四妹妹也是主子。”
叶妈妈却辩道:“姑娘,不是奴婢倚老卖老说四姑娘,她不过就是仗着姑娘好性儿,什么脏的臭的都往姑娘屋里送,也不看看姑娘您是什么人,这般成色的白玉簪,也好意思拿到姑娘您的面前来。”
得,还越说越来劲了!苏雨汐也不是个好性儿的,让她忍一忍可以,可是忍了又忍的事,她是不会干的,于是转身,示意丁香将门帘掀起来,站在门口,微笑问道:“叶妈妈的话我听见了,叶妈妈是说大夫人赏给我的首饰,都是些脏的臭的,你瞧不上眼的是么?”
若是叶妈妈敢说“是”,那她就等于是在指责沈氏做表面文章,对庶女的疼爱都是虚的,赏的首饰都只是些“脏的臭的”。
若叶妈妈不承认,那之前的话,就包含了两条罪状,一是挑拨她和二姐的关系,二是藐上,当奴才的看不起她这个庶出的主子。不论是哪一条,可都是大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