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男生 都市言情 缅北:比人间炼狱更可怕的魔窟

  

给家里打完电话,我就被关进了一间类似于牢房的地方。

房间大约三四个平方,只有一张单人床和一只用来大小便的木桶。

虽然这间牢房散发着一股屎尿和发霉混合的怪味,但不管怎么说,也比关在狗笼子里强多了。

不仅如此,阿布还让人给了我一个干净的白馒头,和一瓶矿泉水。

当我拿着馒头一口咬下去的那一刻,我甚至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。

一个人坐在牢房的床上,吃着干净的馒头喝着干净的矿泉水,我他妈竟然有种说不出的幸福感。

一个馒头一瓶水,就能让人感觉到幸福,说出去有人信?

此时此刻,我务必迫切的希望家里快点把20万打到那些缅北杂碎卡上,这样我就能马上出去重新过正常人的日子了。

至于父母能不能筹到20万,怎么去筹这20万,还有缅北杂碎收到钱会不会像他们保证的那样放我走,这些早就被我抛诸脑后。

不能怪我自私。

如果你也被人关过狗笼子,被人像牲口一样肆意鞭打,吃过狗都嫌的食物,你就知道那是种什么样的感受了。

被关在牢房里的这一天,我不知道跟我一起被抓来的那些同伴怎么样了,也不知道家里有没有把钱打过来。

这一天我既害怕又期待,同时还有那么一丝丝庆幸和安心。

现在每次回想起当初自己的那种心态变化,我都对缅北杂碎们操控人心的手段,感到头皮发麻。

在复杂的情绪中,一天时间很快过去。

第二天上午,我被人从这间牢房里带了出去。

不是被带去昨天见阿布的那个小房间,而是被带去了一间阴暗潮湿充斥着浓浓血腥味,类似于审讯室的地方。

进门看到房间里的铁链、砍刀、斧头等血迹还未干透的刑具时,我吓得腿都软了。

阿布让人将我的四肢用铁链拴住吊起来,随手拿起一把小刀一边修理指甲,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:“看来你爸妈并不想救你出去啊,到现在钱都还没打过来。”

听到这话我顿时如遭雷击,整个人都懵了。

“不可能!”

我声音发颤的疯狂大吼,不相信父母会那么狠心。

20万对我家来说虽然是一笔巨款,但只要我爸妈愿意,总有办法能够凑出来。

“别这么激动,人心这个东西啊,是这世上最复杂的。”

阿布这杂碎抬头看着我笑了笑,从兜里掏出手机冲我晃了晃。

“我这人最讲信誉,距离你昨天打电话回去还有将近半个小时才到一整天,别说我不给你机会,现在我可以再让你打一次电话催一催。”

为了活命。

为了逃出这个魔窟。

这一刻的我哪还想得到那么多,当即就把家里的电话告诉阿布,让他帮我拨了过去。

电话刚接通,我就迫不及待的问道:“爸,那20万赎金准备好了吗?”

我爸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,才声音嘶哑的说道:“家里的存款只有7万,昨天我跟你妈找所有亲戚朋友借了个遍,也才凑了14万8。”

电话开了免提,我爸的这番话不仅我能听到,阿布和另外两个缅北杂碎同样听得清清楚楚。

“李先生,你不老实啊,看来你是不想救你儿子了。”

阿布闻言狞笑一声,没有丝毫犹豫的就挂断了电话。

“电话只响了一声你爸就接了,说明他一直在等你打这个电话。看得出来,你爸是个很聪明也很谨慎的人。”

“用你们国家的话说,这叫不见兔子不撒鹰。”

“既然如此,呵呵......”

阿布说到这里,笑着冲另一个缅北杂碎招招手,用缅语哇啦哇啦说了几句,然后就后退几步冲我举起手机。

另一个缅北杂碎从兜里掏出一块黑布把脸蒙住,只露出两只三角眼,抄起一把尖嘴老虎钳就朝我走过来。

“你们要干什么,放开我!”

看到拿着老虎钳走到面前的缅北杂碎,我吓得浑身一颤,下意识挣扎大喊起来。

“对对对,使劲挣扎使劲喊,不然你爸妈还以为只是吓唬吓唬他们呢。”

阿布举着手机一边笑着夸奖,一边录制视频。

蒙面缅北佬一把抓住我被铁链捆住的左脚,脱掉我的鞋子,用尖嘴老虎钳硬生生拔掉了我小脚趾的指甲。

钻心之痛让我本能的大声惨叫。

不是我骨头软,而是真的太痛了。

在这之前,我只是一个从小没怎么吃过苦的普通大学生,哪受得了这种被人活生生拔掉指甲的痛苦啊。

“继续。”

阿布举着手机对我血淋淋的左脚来了个特写,交代一句又慢慢退了回去,保证我整个人和拿着带血尖嘴老虎钳的缅北杂碎都在镜头里。

“不要,我爸妈肯定会打钱救我的!”

已经感受过一次那种钻心之痛,听到阿布的话后,我疯狂挣扎大喊,试图想通过这种方式保住剩下的脚指甲。

但我的挣扎和大喊大叫没有任何作用。

蒙面缅北杂碎还是用尖嘴老虎钳活生生的拔掉了我左脚所有指甲。

短短两三分钟的时间里,我身上的衣服就已经被汗水湿透,嗓子都喊哑了。

左脚更是血淋淋的,我自己都不忍心去看。

那种被人活生生拔掉脚指甲的痛,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禁让我心有余悸。

就在我以为被扒光左脚全部指甲就完了的时候,哪曾想阿布这畜生竟然让人帮他拿着手机拍摄,自己把脸蒙上不知从哪找了个小锯子,过来一只手攥着我血淋淋的脚,一只手拿着小锯子就在我小脚趾上锯起来。

如果说被拔掉脚指甲,还在一个正常人忍受的范围之内。

那么活生生被一点点慢慢锯掉脚指头,足以让任何人恨不得立刻去死。

我不知道这个过程持续了多久,也不记得自己痛的昏死过去多少次。

那时候脑子里除了痛就是想死!

现在回想起来,自己其实还是挺牛逼的,竟然连那种痛都硬生生扛了下来。

换做旁人,说不定当场就活活痛死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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