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
苏茉写完信,出来见大家还没回来,估计着又是在帮新知青们干活。
她们这一批新知青一共5人,二男三女。他们一来就遇上秋收,根本没有适应的时间,所以经常干不完活,都是老知青做完自己的,再帮他们。
知青点目前一共11个知青,六男五女。大家暂时相处的都还不错,知青们也算团结,经常互相帮助。
想到老知青们前段时间对原主的照顾,苏茉准备给大家做顿好吃的。
整个秋收下来,大家眼看着都瘦了一圈。
苏茉拿出末世吃剩的那包大米,还剩个2斤左右,全都倒进盆里,然后又舀了两碗玉米碴子进去,准备熬个大米苞谷粥。
过水淘了两遍,苏茉把米倒入锅里,加上大半锅水,生了小火,让它慢慢熬着。
然后又去外面的菜园子,摘了三个大包菜,几个西红柿,又从空间拿出一条大概一斤多点的腊肉,准备做个腊肉炒包菜。
知青点一共两口锅,平时大家也不是一起吃的,只是秋收时才一起。现在一口锅熬粥,还有一口锅可以炒菜。
西红柿则生切了,然后在上面撒点白糖当凉拌。
这样的伙食,在这个年代,已经算了极好了。有大米粥,有肉,还能吃点甜,过年也差不多这样了。
其他知青们回来,远远就闻到了肉香味。饥肠辘辘的他们,一个个都加快脚步往知青点赶。
等回到,就见苏茉正在厨房里炒菜,那香味,闻得他们哈喇子都快流了三尺长。
跟苏茉关系最好的马小娟,赶紧跑过去,开心的喊道:“苏茉,你回来啦?是做红烧肉吗?这么香。”
马小娟是苏茉的室友,还有一位,叫陈兰。
“不是红烧肉,是之前从家里带了点腊肉,拿出来给大家补补。前段时间真是太麻烦大家了。”苏茉笑笑。
原主干活真的是倒数第一的那种,基本上每个人都帮她干过活。
老知青们听了这话,心里妥帖不少。
知青点的负责人马建民笑着道,“大家都是革命同志,互相帮助是应该的。”
其实,老知青们也不是十分情愿帮新知青干活。
但知青们是一体,村民们对知青本来就有些排外,如果他们不团结,在大队里就更处下风了。
而且秋收过后,马上就冬季了。如果新知青干不完活,那他们就没有多少工分,意味着他们也分不到多少粮食。
大家同在知青点,新知青没粮食了,肯定会找老知青借。他们自己的也才勉强够吃,如果借了新知青,他们自己就熬不到下次分粮。
所以,只能捏着鼻子帮他们干,让他们尽量多挣点工分,多分点粮食。
干是干了,但心里多少会有怨言的。如今苏茉懂事,拿出好东西来感谢他们,他们心里也舒服不少。
“苏茉,没想到你厨艺竟然这么好。”陈兰咽着口水,眼睛盯着锅里,肉可还真不少。
之前见她这么娇,以为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,想不到竟还有些可取之处。
苏沫笑笑,没说话。为了能把青菜炒出肉味来,她在末世可没少研究厨艺,厨艺能不好么。
菜很快炒好,苏茉拿了平时装菜的大盆,装了端上来桌。
苏茉刀工不错,腊肉被她切的薄薄的,配着嫩绿的包菜,看的大家眼睛都挪不开。
“天呐,苏茉,你这是放了多少肉?”一位叫郑彩萍的老知青惊呼。
“也没多少,估计也就有一斤多点吧。”
“一斤多你就一次性炒完了?”郑彩萍差点没尖叫起来,一副看败家子的眼神看着苏茉。
“我这不是看大家秋收都瘦了一圈,干脆做多点,让大家好好吃一顿嘛。”
“行了,郑彩萍,人家请你吃肉,你咋意见那么多?赶紧吃饭吧,你不饿我们还饿呢。”赵国平斥道。
他可真是累惨了,做完自己的,还要帮别人干,真是操蛋。
“对对对,开饭。”已经有知青回房拿了自己的饭盒。
有知青掀开另一口锅的锅盖,顿时惊呼出声:“大米粥!”
这下,大家都不说话,十分一致的回房拿饭盒,就怕迟了被别人吃完了。老知青们都到这里一两年了,大米粥可是逢年过节或身体不舒服的时候,才舍得吃的。
一顿饭,吃的大家都没有出声。实在是太好吃了,要不是记得自己还是知识青年,他们都想跟农村大婶一样,直接上手抢了。
当然,吃的主要是粥和腊肉炒包菜,至于番茄,则被忽略了个彻底。
直到快吃完的时候,才有人夹了一块番茄吃。
“甜的!你放糖了?”
苏茉点头,“放了点白糖。”
大家又是一溜烟的夹了番茄,一吃,这甜度,可不止是放了一点。大家也不说话,默默的加快速度吃。
白糖苏茉放的早,等大家回来,早就融掉了,所以别人也没发觉。
白糖早放也是有原因的,后世的白糖不仅颗粒小,颜色还雪白雪白的,这个时候的白糖,颗粒比较大,颜色还带着点淡黄色。为免被发现端倪,苏茉便早早把白糖撒上去了。
好吃的自是不必说,也是精光的,就连糖水,也被几个男知青分了倒进粥里。
吃完饭,大家都客气的感谢了苏茉一番,然后各自烧水洗漱回房休息去了。
至于什么思想政治学习之类的,秋收后再说吧,人都快累死。
苏茉坐了会儿,也回房了。
这个时候农村还没通电,照明都是用煤油灯。苏茉她们的煤油灯是陈兰带的,只有一盏,煤油还是找老知青借的。
这么大一个房间只点一盏灯,光线可想而知,只是勉强能视物的程度。
苏茉看也干不了什么,便铺好铺盖,准备睡觉。明天早点起床,去县城。
这时,马小娟刚好洗完澡回来,凑近苏茉,忽然疑惑道:“你擦了什么?好香。”
苏茉心里一个咯噔,她洗头用了洗发水。后世日用品的香味,可不是现在的东西可比的。
“擦了点头油,友谊商店买的。”苏茉简单带过。
马小娟不疑有他,她们一个房间,之前苏茉拿衣服的时候,她是看到过的,那些衣服一看就是进口货。
马小娟家里也不差,也去友谊商店买过东西,眼力还是有一些的。只是家里孩子多,总得有一个下乡,所以她便自告奋勇下乡来了。
家里每个月都会贴补她,所以她倒也不怕。农活做的动就做,做不动就算了。知青里,苏茉干活倒数第一,她就是倒数第二的存在。
“你身体没事了吧?我本想请假去照顾你的,但大队长不让,说劳动要积极,真是气死我。”说起这个,马小娟就气愤,她还想着趁机偷偷懒呢。
马小娟跟苏茉不同,苏茉是真的干不动,而马小娟是属于那种惯会偷懒的。
偏偏大队长最看不得这种人,马小娟去请假就直接不批。若其他勤劳干活的知青去,他是会批的。
偏偏其他三位女知青,舍不得工分,都没说去照顾苏茉,大队长没办法,只得拜托陆长征偶尔去看看,反正卫生院有医生,医生应该会看顾的。
“我这两天听村里的大婶说了一些风言风语,你不会真要嫁给那个当兵的吧?”马小娟有些担心。
她妈妈是医生,她是知道这是正常的急救措施的,只是这些愚昧的村民们不懂。
“嗯,我现在跟他处对象。”
“什么?你是不是被胁迫了?”马小娟大惊,“我们可以一起去找公社领导,这是很正常的急救措施。”
苏茉这么漂亮,说不定是那个当兵的动了色心。
“不是,他这个人不错的。”
“那也不能跟他啊,若真嫁给他,以后说不定一辈子就在乡下了……”
“乡下有时候也不错。”苏茉不欲多说,转了话题,“秋收应该快完了吧?你们现在在干什么?”
“在拔花生,快完了。听那些大婶们说,拔完花生,基本就是晾晒入库的事了,然后就等着交公粮了。”马小娟答。
“你说我要不要秋收完了,也去买点肉,请大家吃一顿。”
马小娟见苏茉不想多说,也没继续问,而是转移了话题。
“要是条件允许的话,我觉得可以。毕竟我们这段时间,麻烦了老知青许多。”苏茉回。
“那成,那等秋收完了,我去供销社割点肉,再买点鸡蛋糕什么的,也请大家吃一顿。”
“到时候我们几个合着一起请吧。”陈兰刚好进来,听到立马开口。
她家庭条件一般,要是一个个单独请,她可请不起。
“也行,那到时候合起来一起请。”马小娟应得干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