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女生 现代言情 八零:你抛妻另娶,我嫁人你哭啥

  

天都快黑了。

南初也没进屋喊他们吃饭。

许母便去了灶房瞧瞧怎么回事,却发现里面漆黑一片,见冷锅冷灶根本没有人,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。

她深呼吸了两下才缓过来,顿时气急败坏地骂了道,“这死丫头真是的,越大越不听话。”

“就是说她两句不是而已,就跑出去了,水也没有烧,饭也没有做,连灶台的火都熄了。”

看着盆里未洗完的衣服,她眼皮跳了两下,无奈叹息,“还得我这个老婆子亲自上阵,饿着自己,也不能饿着两个宝贝孙子。”

只是这个点做饺子来不及了,幸好过年,家里备了不少年货,便掏出腰间系的一大把钥匙。

她打开了锁着的橱柜,将里面藏着的面条、鸡蛋、猪油都拿了出来,这些都是好东西。

全是她特意留给儿子、城里儿媳和孙子吃的,怕南初偷吃平时都锁了,如今不在正好省了一口粮。

“妈,饭做好了吗?”许以安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,没有看见南初也没在意,“玉华和两个孩子都饿了,都等着要吃饺子。”

自从南初嫁进来后,许母当了婆婆,就没有再干过活,许久没生过火了,动作难免有些生疏。

眼睛不好,没注意脚边放的是柴火被打湿了,拿起就往灶膛一扔,结果浓烟滚滚呛的她直咳嗽。

连眼睛也被熏直流泪。

她用手背擦了一下,这才开了口,“南初这孩子闹脾气,没做,今儿我给你们煮鸡蛋面,明儿我再给你们包饺子。”

“妈,我来吧。”许以安上前帮忙。

却被母亲推开了,嘴里还是那句说不烦的老话,“不用不用,你现在可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,以后要干大事之人,怎么可以做女人的事情。”

许母是传统封建的女人,骨子里认为做饭是女人的事,要是儿子因为帮忙做饭的事传出去不得被人笑掉大牙。

母亲倔强。

许以安也没办法。

这火终于还是生好了,许母站起身,只是弯腰久了有些不适,头也有些晕,果然年纪大了,不能像年轻的时候那么能干了。

自己儿子回来,都想着帮忙。

南初为了微不足道的小事就不做饭了,真是越想越生气,看来这些年太过于纵容,养成坏习惯。

许母拿起水缸上的水瓢,往锅里添了几勺水,见门外没人,这才小声地对着儿子抱怨起来,“以安,你说南初这丫头,我们也白养了她六年。”

“我从来没求过让她报恩,这些年还用着你寄回来的钱好吃的好喝的伺候着,她却为了一件小事生气不做饭。”

“不是自己生的,果然养不熟。”

说起南初,许以安神情变得有些恍惚,这姑娘是人贩子拐到乡下,被母亲买回来的。

很意外,她从未想过逃。

自从嫁进许家后,不哭不闹,乖巧懂事还很勤快,像保姆一样,将他们全家人都照顾的妥妥当当。

除了奢求过他和她圆房外,从未奢求过其他不属于她的东西,想着她今儿泛红的眼眶。

他眼皮一跳,不由地问了一句,“妈,你给儿子说一句实话,南初今儿为什么会闹脾气?”

她不是这样的人。

突然发问,许母心中打鼓。

所以说这话的时候底气不足,那眼睛珠子都不敢落在儿子身上,生怕他看出什么,“不是说了,这丫头想要皮鞋我没买。”

“不就是一双皮鞋,明儿去城里的时候,给她买就是。”许以安觉得这是一件小事,没必要在大过年的时候闹的这么僵。

“那怎么行!”许母不同意。

她给他算起了账,“皮鞋一双可要二十多,有这钱,买十几斤肉回来吃不香吗?一看你就是不会过日子的!”

“妈。”许以安无奈。

“今儿她闹着要皮鞋,你买!明儿她闹着要金山银山,你也买不成?”自家儿子心善,许母生怕他被人骗。

便婆口婆心的叮嘱道,“儿啊,你要记住她和我们不是一家人,给她吃给她穿,也算我们一家仁至义尽。”

“否则。”

“升米恩,斗米仇。”

许以安点了点头,“妈,我知道了。”

他觉得母亲说的有道理,他们一家养了南初六年,她为了一件小事连饭都不做,确实让人有些心寒。

儿媳妇和孙子第一次回家过年,许母自然得好生招待,便给家里每个人煮了鸡蛋面,又煎了一个荷包蛋。

包括南初也有。

只是她身为长辈,是不会放下身段求小辈原谅,便让女儿去屋里,喊他们堂姐吃饭,结果发现屋里没人。

做顿饭。

腰酸背痛。

以前这些活都是南初干。

许母心里憋着火,看她可怜的份上也没过多计较,如今见她走了气的筷子摔在桌上,“不就是不给她买皮鞋,她还学会离家出走了。”

“妈,这大晚上的她会去哪?”许以安心里也有些气,可是想着她一个女孩子家,大晚上在外面不安全,便问了一句。

“她又没钱又没家人能去哪,肯定是又去找刘金花,想要穿她的皮鞋,不管了,我们吃我们的。”许母说完。

便将南初那碗面分给了儿子和两个孙子,心里骂了一句,死丫头,既然脾气大就饿着。

至于南初。

她没有死成。

跳下去的那一瞬间。

就被老地主的孙子给救了上来,冻的全身发抖,连路都走不动,是陆霄骁脱掉棉衣将她裹成粽子扛回了家。

他将她安置在他屋里,又把烧的旺的炭盆给端了进来,还拿来一套干净的衣服和毛巾。

走之前不放心不厌其烦地叮嘱道,“这是我妹妹的衣服你应该能穿,马上换上,我就站在门外,有事喊一声。”

说完准备出去。

南初却红着眼拦在门前。

她看着他,委屈的没有说话。

而是伸手巍巍颤颤地解开了自己的扣子,一颗,两颗,那洁白无瑕的脖子就这样裸露了出来,还有水痕。

“你干啥?”陆霄骁大惊。

南初脱掉棉袄子,觉得它又脏又丑像她这个人一样,便扔在了地上,“你把我从水里捞了出来,对我有肌肤之亲了,你必须对我负责!”

这年月,搂搂抱抱都是乱搞男女关系,要是外人被发现,要么脖子套着破鞋拉去游街,要么被拉去枪毙。

陆霄骁脸色铁青,当时只顾着救人,没想到面前的女人恩将仇报,他咬牙切齿,“我不说,你不说,没人知道我抱过你!”

“你不仅抱了,你还亲了我。”说话间南初又伸手脱掉一件,红色的肚兜衬的身上的皮肤很白。

红白相间,昏黄的灯光照在上面带着些许难以抵抗的诱惑,陆霄骁不是君子,却也不是色胚。

从未看过姑娘身子,他咬牙移开了视线,“我不是亲你,我是在救你,在医学上来说那是人工呼吸!”

话音刚落。

冰冷的身体入怀。

南初双手死死地环着他的脖子不放开,将头埋在他胸口,声音低沉,“我嫁过人,但我丈夫没和我圆房。”

“我为他守身如玉,守了六年的活寡,成了老姑娘,他读大学四年,今天回来了,不仅有了妻子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,儿子都三岁了。”

“婆婆却说,我只是他的妹妹。”

“我一无所有,无家可归,也没有家人了,你要是嫌我脏,你推开我,我会穿着自己的衣服离开这里,我是生是死都与你无关。”

“你要是不嫌我脏,今晚就要了我,在我身体上刻下你的印记,让我成为你的女人,让我给你生孩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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