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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

  上了车,沈霁淮试着把怀里的一小团往旁边的空位上放,但两只细白的小手紧紧揪着他的衬衣,薄白的手背上泛着黛青色的血管。

  依赖又赌气的模样。

  他掐着她腰的手一顿,试探道:

  “生气了?”

  毛茸茸的脑袋在他胸前拱了拱,瓮声瓮气道:

  “把你的手机给我。”

  还没等他去摸手机,西裤口袋里已经钻进去一只小手,动作十分熟练地摸出他的手机。

  周颂宜踢掉鞋子,从男人怀里离开,缩到边边上的角落里,用自己的面容解锁手机。

  点开微信上备注为Ann(小混蛋中文老师)的好友,葱白指尖滑动屏幕,查看两人的聊天记录。

  好在都是用英文交流,可正因为能看懂,她的心才越来越凉。

  她以为老混蛋刚刚是开玩笑来着,没想到是真的。

  老师要来中国了,也在北京,每周都可以给她上课。

  Ann本来是daddy的助理,是她见过身材最火辣,最性感,最飒爽的女人,容貌优越性格温柔,她们是很好的朋友。

  但自从一年前Ann成为了她的中文老师,开始逼着她学习以后,两人友谊的小船岌岌可危。

  大美女成为她的老师后,她单方面宣布,她的颜值在她世界里直线下降。

  从机场到待会儿吃饭的地方,大概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。

  一路上,小家伙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,脚搁在他大腿上,时不时哼哼唧唧动一下,带着股泄愤的意味。

  他看在眼里,也深知是为何,却没有去纵容着哄她。

  学了一年中文,连句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出来,不揍她已经够仁慈了。

  现在回国了,免不了要带她出去见朋友聚会,基础的交流总得会一些。

  再者,九月份她就要以国际生的身份念大学了,到时候他不能天天盯着她,苏菲和莱恩也不能跟着,中文更是必不可少。

  莱恩和苏菲坐在另一个车上,先一步抵达空中四合院收拾行李。

  一排保镖拎了八大只行李箱步履匆匆往室内搬去,苏菲一个个打开,将里面的玩偶分门别类地放在主卧套房的玩具房内。

  “苏菲,这里面是什么?”

  她正准备收拾衣帽间时,莱恩搬着一个带锁的黑色皮箱进来,有些熟悉,她努力回想了一番,

  “这是先生的东西,里面好像是光碟。”

  “那我放先生的房间还是书房?”

  莱恩犹豫不决地看着妻子,苏菲指了指对面的套房:

  “房间吧,我上次就是看到先生在房间里打开这个箱子的。”

  ——

  黑色豪车在种满梧桐的胡同口停下,萎靡不振的周颂宜降下车窗,看着陌生又熟悉的街景,逐渐将被迫学习的郁闷抛之脑后。

  小孩子就是这样,情绪来的快走的也快,漂亮的脸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溢满笑容。

  “daddy,这是糖葫芦胡同吗?”

  什么糖葫芦胡同?

  沈霁淮笑着摇了摇头,用手指帮她将微乱的长发捋顺,

  “是梧桐巷子,走,带你去吃好吃的。”

  他拿过风衣给她穿上,这个年纪爱臭美的很,初春温度尚不稳定,就这么露着两条长腿,一件都不肯多穿。

  “太长了。”

  小家伙甩了甩袖子,像唱戏似的,他认命地帮她挽起来,雪白纤细的手腕在黑色袖口荡着。

  下了车,小家伙自觉拉着他的手,一会儿捏捏他的手指,一会儿挠挠他的掌心,像十万个问什么,叽叽喳喳问个不停。

  “待会要吃什么?”

  “淮扬菜。”

  “是我吃过的菜吗?”

  “嗯,之前回国带你吃过,你说好吃。”

  “那我记得了,是国宴那次。”

  “对,菜系一样,只不过换了个地方。”

  穿过曲折但宽敞的胡同,沈霁淮牵着人推开一扇梨花木门。

  四方天地里别有洞天,诗情画意,亭台轩榭,小桥流水,装点得古色古香,乍一看还真以为到了江南。

  院落里摆了六口缸,盈满了水,面上浮着不知真假的荷花。

  周颂宜用手指在水面轻点,指尖猝不及防地被鱼嘬了一口,吓得她嘴巴张成O形连连后退。

  沈霁淮笑得胸腔微震,说她又调皮。

  “家里有荷花吗?”

  “你想的话就有,不过这个夏天怕是赶不上了,想看的话带你回老宅。”

  两人正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往风雨连廊上走时,身后响起一道女声:

  “沈老板,周小姐,包厢给您留好了,这边请。”

  身着旗袍,曲线优美的女侍者嗓音温柔悦耳,纤纤玉手轻抬,款款在前方为两人引路。

  “daddy,这个姐姐好漂亮。”

  周颂宜戳了戳男人的小臂,看着女人近乎完美的腰臀比,小声嘀咕。

  “没点儿出息。”

  沈霁淮深知小家伙看到美女帅哥就走不动路的特性,没好气地用中文哼笑一句。

  “daddy,你是刚刚是不是在骂我?”

  时刻竖着小耳朵的周颂宜虽然听不懂中文,但能听懂语气,漫不经心带了点嘲讽,这老混沌定是在讲她坏话。

  “没有,我再说你要喜欢这里以后可以常来。”

  是吗?

  周颂宜狐疑地瞅了眼面色无波的男人,用力捏了捏他掌心,算作小小的警告。

  ——

  曲院风荷是沈霁淮的私人包厢。

  装潢仿宋,细看又带了些禅意,风雅安逸,陈设极简,摈弃司空见惯的繁复屏风,偌大的房间里只有圆桌砚台,文竹荷花。

  桐庐里烟雾袅袅,花香混着果香在古色古香的空间里弥漫开,如果能听雨就好了。

  沈霁淮虽然做着吸血的资本生意,又在国外生活多年,骨子里还保留着沈家世代相传的文人气,喜欢品茶作画练字。

  所以他很长一段时间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,这小家伙和自己生活了十几年,怎么就长成了一只小恶魔?

  真就一点都没受他影响?

  也不对,坐在那里弹竖琴的时候倒是乖得不像话,安静优雅,像个小天使一样。

  “沈先生,这是您上次在这里存的茶叶,茶已经提前让人泡好了。”

  女侍者端着朱红色的托盘,俯身将巴掌大小的瓷罐放在圆桌旁的茶台上。

  上次?

  周颂宜敏锐地捕捉到这句话里自己唯一能听懂的词,眯了眯眼,幽幽问道:

  “daddy,你已经背着我来过这里了吗?”

  “这是一个朋友开的店,开业那天来捧过场。”

  沈霁淮挑了挑眉,拿起手边还在冒热气的茶,杯沿抵在嘴边,雾色氤氲模糊他的脸,轻轻抿了一口后放下杯盏,夸了句泡得不错。

  女侍者抿唇一笑,将另一盏茶推到那位漂亮得不像真人的小姑娘手边,

  “周小姐,您的茶。”

  她只知道她姓周,具体身份是什么,和沈先生什么关系一概不知,老板交代了,一定要好好招待,不能动任何歪心思。

  刚刚虽然她讲的是英语,但daddy这个单词她还是能听懂的。

  难不成是沈先生的女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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