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再次见他,她已经死了一次了。
没有什么能够比他和别的女人开房,他向那个女人保证会和她离婚,更让她痛心的了。
东海岸城,顶奢大平层卧室。
那晚,她喂了孩子后,打电话喊保姆上来。
身穿白衫,站在阳台。
顶楼的风吹的她长发飘飘。
她回头望了一眼还在襁褓中的孩子。
“宝宝,对不起,妈妈不该让你来到世上,原谅妈妈不经过你的同意让你出生,也原谅妈妈不经过你的同意就要逝去。”
轰的一声。
一个决绝的身影,从楼上跳了下来。
“有人跳楼啦。”楼下的住户喊道。
救护车的声音响彻小区。
临死前,她后悔了。
后悔死亡,后悔孩子没有妈妈,最后悔的莫过于。
高中时候爱上他,发疯似的爱上他,不惜血本的爱上他。
如果可以。
我不会再爱你。
……
再次见他,她重生后活过来了。
市一中,操场上,她朦朦胧胧的捂着头醒来。
“哈哈哈,这女人真的好傻,她以为她谁呀,大庭广众下表白,墨森哥哥就不拒绝她了吗?”
“还缠着人家墨森哥哥不让走,被轻轻一推就撞栏杆上,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。”
“是啊,但感觉墨森哥哥好像有点抱歉,毕竟是他推的。”
“这个女人一直缠着墨森哥哥告白,墨森哥哥要离开才推的,我甚至认为这个女人故意撞在栏杆上,想赖上墨森哥哥。”
我这是。
重生了吗?
陈思怡捂着太阳穴,她踉跄的站起来,看了一眼四周的环境。
怎么这么熟悉。
这不是市一中的操场吗?
还记得,那条路是去食堂的路。
重生回到七年前,高三高考前夕,她虚岁18的时候?
她只记得,跳楼下去后,她临死前,有一只猫咪过来了。
是她经常喂的流浪猫。
是梦吗?
她掐了掐自己的手臂。
啊,疼!
“你怎样?”上官墨森推了她,怕惹上麻烦,冷冷问道。
她并没有理这个男人,甚至没有正脸看他。
仍然在回忆那只猫咪。
猫咪好像开口说话了。
叫什么噬元兽,问她愿望。
她说:想重新来一次。
然后……
这里是市一中?
“陈思怡,你……”上官墨森还想确定情况。
“我没事,先走了。”她迈开步子走着,没走两步,就摔在地上。
操场上传来一阵唏嘘声。
撞在太阳穴上,还流血了。
“这个女人,是故意装的吧,怎么可能走不动路?我猜是想借口墨森哥哥弄伤她,而缠上墨森哥哥呢。”
记起来了,前世时,也有这两个乌鸦嘴,一直在边上叽叽喳喳。
她捂着脑袋想了想,乌鸦嘴说的也没错,前世她就是借上官墨森推她撞上脑袋,缠着他背自己去医务室。
不过上官墨没有背,扶着她去的,但对她来说已经是极大的欢喜了。
“好像流血了。”边上的男同学们还是怜香惜玉的。
“我没事,完全没事。”陈思怡赶紧捂着伤口。
她颤抖着身子,是真的疼,但她装作若无其事。
珍惜重新开始的机会,不重蹈覆辙,远离那个恶魔般的男人。
她突然撒腿跑开,留下一脸惊愕的众人。
“她竟然不借此机会缠着墨森哥哥?”
“对呀,好奇怪,应该胁迫墨森哥哥背她去医务室的吧,都流血了。”
“不知道她脑子怎么想的,可能是摔傻了,这样也正好,墨森哥哥就不用理她了。”
上官墨森望着小跑离开的陈思怡,心里觉得有些空。
也罢,他双手插兜,离开操场。
疼!
陈思怡坐在石凳上,看了看自己,身穿校服,胸上的斤两确实小了一些,看来没错,自己真的重生了。
谢谢上天给的机会,谢谢那只奇怪的猫咪。
要好好活一次了。
下午,医务室。
医生帮她擦好药。
“这是你第三次被上官墨森推倒而受伤,这次最严重,上两次都是轻微的,不过最严重的这次,怎么不见他扶你来?”
听完医生的话,陈思怡不由得哭笑,不仅同学们,就连医务室的医生也知道,自己追他用尽各种心思了。
“以后,我不会在受伤了,他也不会送我了,我们各自安好。”陈思怡刷卡付钱。
校园卡,在口袋里。
这张校园卡,是满满的青春回忆。
“你不用付,让上官墨森付,他家有钱,而且又是他推倒你的。”
陈思怡想起来,上官家这个时候已经逐步发迹起来了。
他们家投资了一部电视剧,谁知那电视剧收视率破天荒的好,从此一发不可收拾。
“是我自作自受,理应我受伤,理应我付钱。”陈思怡坚持要付钱。
医生还是拒绝,觉得要打电话给A1班班主任,让班主任催上官墨森给钱。
“我付。”一声冷峻的声音响起,未见其人先闻其声。
陈思怡不会忘记,这是上官墨森的声音。
穿校服的上官墨森,多了很多青涩的气息,但冷漠似乎是骨子里的,臭脾气永远不变,用鼻孔看人。
不知道的,还以为他眼睛长在鼻孔里呢,抠鼻屎抠的是眼泪吧?
她下意识想要逃离。
“我推的,我来付,但下次,你还敢,我照推。”
什么破断句,三个字三个字的蹦,装什么高冷?
自己多年前怎么就吃这一套呢,觉得他说话很酷?
酷个麻花酷。
死恋爱脑。
啊!疼!
想敲打恋爱脑,结果正好打在受伤的太阳穴上。
“不会了,绝对不会拦了,大可放心。”陈思怡赶紧回答。
她绝对不会拦了,好不容易重生一次,想走不一样的道路。
上官墨森一只手插着口袋,一只手轻轻掏出校园卡递给医生。
冷冰冰的。
好家伙,里面的钱有几千块。
“我来吧,我自己造的孽,这也是我最后一次了。”陈思怡表情轻松的很,全程没有盯着上官墨森看。
“你……很好。”上官墨森顿了顿,他脑中有些迷茫,但故作高深,双手插兜离开医务室。
付完钱,陈思怡从另外方向离开。
嗯?
不跟在我后面?
上官墨森侧着脸,假装看环境,余光却在扫陈思怡的背影。
直到她的背影消失。
他才殃殃离开。
有些变了。
陈思怡坐在以前经常休息的亭子,撑着下巴,望着湖水,水中的鱼儿正无忧无虑游着。
不过,它们都是七秒钟的记忆。
人可不行,她使劲回忆七年前的时候。
七年前,在这里做什么来着?
备战高考!
噢,对了,我在普通班呢。
好吧。
读书改变人的一生。
她想起来,她是普通班里面的B1班,成绩在普通班里面还可以,但和A班的学生没法比。
鸡头凤尾。
而上官墨森则是全年级第一,全市第一,清大几乎说百分百那种。
她的成绩。
呃。
考上一本都难。
前世,她最后阶段努力冲刺,就是为了追平墨森,和他在同一个学校。
但那可是清大啊。
全国学子梦寐以求,没能力很难的。
她最怕最怕的是,墨森在清大被其它女人近水楼台先得月。
所以,她废寝忘食的复习,天天找墨森辅导。
最后,她没有考上清大,毕竟不是写小说,从二本直接跳到清大?这太不符合逻辑了。
但也是211了,从二本线到211。
进步超级大,算是市一中的神话了。
当然,和清大的上官墨森相比,低了不少档次。
即便如此,为了和墨森能在同一学校。
大学期间,她经常身穿好看的衣服,偷偷溜进清大宣誓主权,和他一起上课。
为什么穿好看的衣服化好看的妆,一来是不丢墨森的面子,毕竟墨森是真的帅,二来嘛,是和别的女人拉开差距。
弥补211配清大学子的差距,不丢他的面子。
她颜值不低,将近 170 的身高,亭亭玉立,优雅大方。
一双美腿长又直,两只玉手白又滑,特别是肌肤白皙如雪,不化妆时已经是班花级别,化个淡妆更是美的不行,仿佛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仙女。
惹得他室友都说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