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周一,警察局。
许尽欢本来打算昨天就来报警的,但周末店里总是很忙。
她实在走不开,只能推迟到周一。
“发信息的是你什么人?是你丈夫吗?”
即便对面是女警察,语气很亲切,但许尽欢坐在椅子上,面对一连串的询问,还是有些局促不安。
她手指轻绞着衣摆,被头顶的灯光晃得有些眩晕。
但听到这句,还是坚决回答道,“……不是!我没结婚,和他没关系!”
眼前女孩脸庞清瘦,一双灵动大眼睛有着无措、倔强、愤怒,就是没有软弱。
想起刚才看到的“念娣”二字,女警察了然之下多了几分心疼。
她更加放缓了语气,“那他在短信中说的那些侮辱类的话……能具体说说吗?”
许尽欢咬了咬唇,道,“这个男人叫张勇刚,是小时候邻居家的孩子。”
接下来的事情难以启齿,即便她竭力控制情绪,双手依旧止不住地发抖。
“我……”
女警察给许尽欢端了杯温水,“不着急,你慢慢说。”
许尽欢定了定神,鼓起勇气开口,“我不是B市人……我妈妈是被拐卖到村子里的,她被那个男人强迫,牢牢锁在村子里,先后生下了我的姐姐们……”
招娣、来娣、盼娣。
许尽欢是最小的女儿,怀着她的时候有神婆说是个儿子。
方家老小高兴坏了,早早取名为方天赐,结果生下来却是个不带把儿的,当即就想把她淹死。
要不是有妈妈和几个姐姐的保护,许尽欢还没来得及睁眼就会夭亡。
只不过勉强活着,也被方父和奶奶厌恶至极,动辄打骂,从来没有吃过饱饭,待遇还不如一条狗。
在真正的方天赐出生后,她的处境就更加艰难。
因为怀着方天赐时,妈妈的求死之心愈发强烈,多次尝试跳湖、虐腹,最终割腕而亡,留下一个病歪歪的儿子。
方父和方奶奶对妈妈恨之入骨,但终于还是心疼,不惜一切代价给儿子治病。
为此,13岁的大姐被嫁了出去,11岁的二姐也被卖了。
许尽欢小时候就长得很漂亮,睫毛弯弯,皮肤白皙,和村子里灰头土脸的其他孩子截然不同。
然而,这份与众不同却成了她的噩梦。
方天赐治病需要钱,他们将她高价卖给了隔壁,给那家的胖子当童养媳。
说到这里,许尽欢的声音已经颤抖得不像话。
她面色苍白,“张勇刚觉得我是他的所有物,经常……会对我动手动脚,我只要稍微反抗,就会被痛打一顿……”
女警察听得眉头紧蹙,声音却很缓和,以免刺激到她。
“从什么时候开始?”
许尽欢闭了闭眼,声音发颤。
“5岁到9岁,一共……4年。”
负责记录的男警察坐直了身子,两人对视一眼,神色都有些凝重。
四年时间,她那时才五岁,那么小,这是妥妥的猥亵儿童啊!
男警察忍不住低咒一声,“这个畜生!”
女警察也被气得胸腔起伏,但她控制住了自己的愤怒。
她有些踌躇,试探地问道,“他对你,有没有实质性的……”
“没有,没有!”许尽欢的情绪陡然激动起来。
她猛地攥住女警察的手,眼眶泛起微红,惊恐地连连摇头,“姐姐,没有!他没有得逞……!”
“好好,没有。”女警察轻拍着许尽欢的背,温柔安慰着。
“别怕,我知道没有……”
女警察和男警察眼神交汇,关切同情之下,多有无奈。
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有规定,猥亵儿童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张勇刚虽没有达到强奸幼女的地步,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,可以依法论处。
只不过……
时间太久远了,证据不足,又是在跨省的偏远山区。
除非张勇刚主动找上门来,他们也不能随意出警。
女警察叹了一口气,也只能公事公办地道,“许女士,你的报案我们已经受理了,后续会持续跟进,建议你将号码拉黑,再有这样的骚扰短信,也一并拉黑。”
“一旦张勇刚有接近你的意图,我们会即刻出警,将他拘留……麻烦你在这里签个字。”
“好的。”许尽欢抹了抹眼睛,接过笔签下自己的名字。
她语含歉意,鼻头还红红的,“谢谢,刚才我失态了,不好意思。”
女警察柔声道,“没关系。”
“我送你出去吧。”
……
从警察局出来,许尽欢感觉累极了。
她现在脑海中思绪混乱得不行,根本不适合骑车,所以找到自己送外卖的电瓶车后,许尽欢就沿着路边缓缓推着走。
她已经拉黑了号码,但警察不可能时时刻刻守着,更不可能来得那么及时。
要是张勇刚找上门来……
“尽欢?”
许尽欢埋头走着,骤然听到有人叫她,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。
她转过头,有些讶异,“闻先生?”
“您怎么在这里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