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何方英雄
王四哥大怒,一脚踹上去:“我打死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。走,跟我去见公子。”然后拉到了虞醒身边:“公子,他临阵脱逃。请公子处置。”
经此一战,王四哥对虞醒心服口服。
一个蒙古骑兵小队多难对付,别人不知道,他不知道吗?
南宋与蒙古交战的时候,最讨厌的就是行军时候,盘旋在大军外侧不走的蒙古骑兵小队,每一队也不过十几个而已。只要让他们看到机会,不管千军万马,都敢冲一冲。
而数千人,乃至数万大军,很多时候对一队精锐骑兵都束手无策。
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耀武扬威。
而在虞醒这里,什么都没有,只有几样破烂兵器。
乍一看来,什么事情都做不了。挖陷马坑,是最简单的。不仅仅需要工具与时间,更需要确定敌人从这里走。总不能将地面都弄成陷马坑。
只是王四哥万万没有想到,虞醒先找到了可以使用的藤蔓代替绳子。
再随便弄弄,就弄出一个他看不懂的机关,只要斩断绳索,绑着石头的绳索滚落,将铺在地面上的藤蔓网给拉到半空中,借助四周的大树木绷紧。
掩饰更简单,几乎是没有掩饰。大咧咧地让人看。甚至有些藤蔓都没有遮掩住。
偏偏鞑子根本没有在意。
王四哥现在还没有想通。
如果仅仅是这样,王四哥还不服气。
王四哥有自知之明,他脑子一般,却自信手上功夫。
当年不是没有与蒙古铁骑照过正面的。但是虞醒的射术,实在让他惊叹,因为根本看不懂。
寻常人或许不知道,射术其实也是有路数的,蒙古人射艺与宋人的射艺,都有些许不同。但是虞醒的路数,他根本看不明白。
不在任何一个路数上。
好像自成一派。
王四哥对自己的射术也是很自信的,不敢自称神射。但也入门了。
正因为明白,正因为懂射箭,正因为看得出来,虞醒的射技,不是天下任何路数。大违射术常理,但偏偏能射得准。简直匪夷所思,白日见鬼。
他是虞醒的武术老师,一点射术都没有教过。
此刻他才真信了,虞醒十八年魂不附体,乃是受虞公教授。
不然是老天爷教的吗?
这才心服口服。
是以他将阿七拉过来,让虞醒处置,其实是承认了,虞醒是这支队伍的领导者。也存了一点私心,在军中阿七的做法,自然是要杀头的。王四哥主动请求处罚,就是希望虞醒能够网开一面。
虞醒的心思并没有在这上面。
“该做正事了。”
虞醒拎着斧头,将苏赫巴鲁的人头给砍了下来。
拎着人头,来到草木茂盛的地方,将上面草木挪开,虞母正躺在这里。她双目紧闭,双手搭在胸口,好像活着那么温柔。
虞醒鼻子一酸,说道:“娘,我给你报仇了。”
王四哥见了,叹息一声,狠狠给了阿七一下,说道:“公子这一次不计较,可没有下次了。”随即来到虞醒身后,请示说道:“公子,虽然杀了追兵,今日之内,应该没有蒙古人追上来的。但此地不宜久留,找一个地方,好好安葬夫人。”
虞醒深吸一口气,说道:“四哥说得对。我们走吧。”
一行人收拾一下,将俘获的战马带上,将虞母放上马车,也没有怎么打扫战场,径直去了。
在一行人走后几个时辰,天色有一些暗淡的时候,一行十几余骑,出现在这里。
为首一个老军,见地面上的尸体,立即下马,细细看过,看到苏赫巴鲁的无头尸体,先是一惊,解开衣服,一看里面的丝绸内衬。顿时惊叫道:“怯薛军。”
成吉思汗很早就发现,如果内衣穿丝绸。被箭矢射中的话,更容易将箭矢拔出来,不扩大伤口。增加伤员的存活率。蒙古骑兵就有了穿丝绸内衣的习惯。
而怯薛军作为蒙古大汗的亲卫,待遇自然是一等一的,衣服什么都皇宫供给。
有自己的暗记。
身后有一个少女的声音:“李叔叔,是蒙古大汗的怯薛军?”
这位李叔叔语气中带着惊讶:“小姐,的确是怯薛军。在战场上杀死一个怯薛军是很难。怯薛军不仅仅善战,更因为怯薛军是蒙古大汗的脸面。大部分在大都,在军中极少,鞑子各级将佐,也会拼命保护的。”
“否则死了怯薛,定然是会追究的。”
“不知道哪位好汉杀的,如果大帅知道了,定然欢喜。”
说到这里。
气氛一下子沉寂下来。
少女是张珏的孙女,张云卿。
张珏曾为王坚之副,坚守钓鱼城数年,协助王坚击毙蒙古大汗蒙哥。
令蒙古全线退兵,令大宋转危为安。乃至于扭转蒙古西征战局。
而今身为四川安抚制置大使是大宋在四川的最高军政长官。
更是在襄阳陷落之后,临危受命。主持四川战局。
在与朝廷不通音讯,更没有援兵与物资支持的情况下。
与鞑子互有攻守,最后不支,困守重庆,叛徒献城,引兵巷战,直到战没。
只令亲兵送走孙女。
他不愿意走。
这一件事情是他们心中永远的痛。
少女身上一身白衣,也有戴孝之意:“李叔叔,我爷爷在天有灵,也会欢喜的。只有能秉承他的遗志,继续杀鞑子,不管怎么样,他都会欢喜的。”
只是少女这一番话,并没有振奋下面人的士气。
李叔叔叹息一声,暗道:“小姐,你要是一个男人就好了。”
他们都是张珏的亲兵,誓死效忠张珏。张云卿但凡是一个男子,他们都愿意跟随张云卿战斗到最后一口气,
但,张云卿是一个女子。
乱世之中,男子与女子还是不同的。
只是这话不好深说了。李叔叔怕伤了张云卿之心,岔开话题:“小姐,这里战场很奇怪。”
张云卿心思敏锐,有些话虽然没有说出口,却不是没有感觉。
她的手死死握住了缰绳。她想起了爷爷,双眼微红,大体能猜的到身边人的心思。
“我如果是一个男儿,或者我如果有一个夫婿。或许就不一样了。”
张云卿按下自己的心思,顺着李叔叔的话说道:“李叔叔,有什么奇怪的?”
李叔叔感慨道:“我看了所有的尸体的伤口,根据伤口不同,动手的应该只有七个人,一个神箭手,一个用斧子的高手,应该是军中好汉,说不定是故交。”
“蒙古人十一具尸体,其中还有一个怯薛军。并没有折损人手,这种战果,很少见。”
“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?”
张云卿翻身下马,沿着战场周围走了一圈,不一小心踩到了藤蔓。随即顺着藤蔓来到了绑着藤蔓的大石头上,瞬间眼睛一亮:“我知道了。”
“他是先示之以弱,在这里放了什么诱饵。”张云卿指着刚刚马车所在之地。
“然后将藤蔓编制成网。铺在地面上,然后各绳头固定在树上。”
随即来到虞醒隐藏的位置上。
“这边砍断藤蔓,大石滚落,收紧最外围的藤蔓,就好像渔网一样,一下子将网给绷直了。高度应该是马腿下面。如此一来,鞑子只能下马步战了。”
李叔叔听了,看了一眼地面上藤蔓,福至心灵:“小姐,你还是少说了一点,鞑子骑兵厉害,并不是下马步战就不行,我当年与鞑子照过面。”
说到这里,李叔叔忍不住抚摸手臂上一道蜈蚣形的伤疤。继续说道:“即便下马步战,也不是那么容易拿下的。”
“我看鞑子的死法,有三个是被斧头标枪砍死的,有两个是被长箭射死的,其余的都是被群殴死的,还有一个无头的怯薛军,看不见伤口,伤口应该在头上。”
“有个神箭手掌控全场啊。没有那个神箭手,就是布下这个局,也未必能赢。”
说话间,李叔叔拔出刀,一刀砍向藤蔓,顿时断开,汁水横流:“这些藤蔓我是知道,军中藤甲多用此做材料,但是藤甲需要晒干泡油数次后,才能抵抗刀兵。”
“而今这藤蔓还青着,一刀就能砍断,也就是给鞑子一点时间,足够鞑子挣脱网绳了。那时候,局面就逆转了。”
“时机很重要的。”
张云卿内心之中,已经勾勒出两个人影,一个足智多谋,神机妙算。一个神射无双,箭无虚发:“真想见一见此等英雄。”
李叔叔蹲在地面上,细细看着地面,忽然说道:“小姐若是相见,我能带小姐去见一见的。”
“李叔叔,你发现了什么?”
李叔叔起身,指着地面上的痕迹:“他们有一辆马车,走的时候,在地面上做了掩饰,但是手段有些粗糙,是瞒不过我的。”
“小姐真要去吗?”
“这伙人是敌是友,还说不清楚。”
张云卿犹豫了一会儿,目光灼灼有光:“去,凡是愿意杀鞑子的,都是朋友。我都愿意见。”
张云卿心中有一个念头:“若是英雄了得,我或许可以------”
李叔叔上马带路,走一阵子,又下马观察,判断方向,就这样如是三番。直到夜深,看见远处有一点星火,若隐若现。
是一团野外宿营的篝火,在黑夜之中分外显眼。
“到了。那边应该是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