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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病房里,受伤的男大学生头部裹着纱布,本就白净的脸显得更加苍白,瘦削的身体隐匿在厚重的被子里。

    

    那不是何霄。

    

    床上的伤员怎么看都像只温良的小白兔。而何霄更像被长期家养的狼,温顺皮相下是小心收起的獠牙。

    

    何况,何霄的身体线条比常年浸泡在健身房里的人都要好很多,肌肉线条不夸张且极具美感。肌肉薄薄一层附着在筋骨上,多一分粗厉,少一分纤瘦,没有这么瘦弱可欺。

    

    病房不算宽敞,只摆了两张病床和床头柜便占了一大半空间,在床尾拥挤地放置着两把塑料凳。黎世尧坐在塑料凳上,抬眼便是未合的门和门外的泥水和着稀泥,星星点点地侵占着走廊整洁的水泥地面。

    

    八山镇地属南方,全年只有雨季和旱季。换句话说,一年到头有八个月的时间都在降雨,这对何霄来说简直就是灾难。

    

    何霄非常反感甚至厌恶潮湿的阴雨天,他说每当这时候总能闻到一股和铁锈混在一起的腐臭味,身上还有甩不开的霉烂感觉。

    

    因此,他书包里总备着一把折叠伞。但他从来不用,也不爱打伞,每每都被淋成落汤鸡。

    

    等他回来时,全身都湿透了,像只没处躲雨流浪狗突然找到了避雨亭。

    

    也是因为这个,黎世尧养成了一到雨天就熬姜汤的习惯。即便何霄高考后就搬出去了,他也依旧会在雨天准备姜汤、毛巾和吹风机。

    

    床上的人咳嗽了几声,黎世尧的思绪被拉了回来。

    

    刚才,他还在犹豫。

    

    如果推开门,伤势严重的何霄躺在病床上,看到他进来的那一刻会说什么呢?会感到欣喜还是冷漠地移开脸。

    

    两年足够改变很多事情…

    

    何况,黎世尧在何霄这里从来没有自信心。

    

    “你是云鹿的老板?”伤员眯着眼,头努力向前伸,试探地开口。

    

    这伤员是个近视眼,不戴眼镜看什么都是一团模糊,五米开外,一视同仁。

    

    自从黎世尧出现,伤员就看到了一团特别的模糊体,自带辨识度的模糊体!他总觉得很熟悉,想了好一会才想起来,是市中心的云鹿书店老板!

    

    但伤员也不敢确定,小声地询问。

    

    “嗯,我是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听到这,伤员才放松下来,话也多了起来了。

    

    “我经常去店里买书,每次你都坐在窗边倒数第二排的位置。我当时还以为你是我们学校的学长呢。”伤员躺了回去,随便扯了些事讲。

    

    “我一朋友很喜欢你们店的书,说有特别的书香,融合了木香与檀香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黎世尧愣了几秒,何霄也说过一模一样的话。当时,何霄还调侃他身上也是这种独特的香味,很好闻。

    

    门外,小王终于找到了黎世尧,开朗地叫了声“黎哥”。而小王身后的男人步调慢慢变慢变小,最后像口老钟定在门口。

    

    男人不自觉地向下拉了拉帽子,将不可置信和喜出望外都藏在了帽檐下,只露出了瘦削紧致的下颌线和露出了青茬的下巴。

    

    黎世尧顺着声音向门看去,小王大咧咧地走了进来,男人犹豫了片刻,也抬脚进了屋。

    

    尽管小王身高不低,却完全遮挡不住背后的男人。而黎世尧的视线平滑地略过小王,落在了男人身上,无法移开。

    

    男人微垂着头,像狗狗遇到了失散多年的主人,期望主人一眼认出它,又害怕被认不出。他身上穿着的,是黎世尧最爱的小众品牌服饰,不过是两年前的旧款。

    

    黎世尧仅凭那站姿和走姿就可以确定男人是何霄。

    

    瘦了。

    

    这是黎世尧的第一个想法。

    

    那年,何妈妈得病去世,何霄整个人暴瘦得不成样子,简直就是活生生的骷髅架。那段时间,是黎世尧一口一口哄着喂胖他的。

    

    不是答应他,会好好生活的吗?

    

    忽然,帽子向上动了。

    

    何霄的那双丹凤眼暴露在空气中,与黎世尧的视线正好相撞。那一瞬间,两人的心跳都漏掉了一拍,眼中只有彼此。

    

    小鹿般明亮清澈的眼眸、圆润的鼻头、桃色的唇瓣,两年前的人像慢慢与眼前人重叠。何霄贪心地看着黎世尧,每个细节都不肯放过。

    

    黎世尧将头发放了下来,显得更年轻了。只是,眉宇间有赶不走的疲倦感,又将他的年龄拉了回去。

    

    之后,何霄的思绪出现了短暂的空白。他只知道眼前的是黎世尧,是他藏在夜里偷偷怀念的人。

    

    黎世尧也是一样。

    

    如果将与何霄的相遇设为问题。那么黎世尧提前假设了十几种不同的解题思路,但落笔时又找不到最佳方案。

    

    “何霄,你帮我倒杯水啊!”

    

    床上的伤员听到响动,侧头,眯眼,又是一团熟悉的模糊体。他立马分辨出这是他室友,歪着头哀怨地请求,也算是打破了两人的僵局。

    

    病房本就不大,病床占了一大半,剩下的是过道。如果要倒水,何霄就必须绕到黎世尧背后,而过道根本容不下两个成年男人并肩站立。

    

    黎世尧起身,将凳子收到床底。等他站直,何霄正好侧身与他擦过,清爽的香皂味蹿进了他鼻子里。

    

    帽檐下,何霄的眼神就像夏夜里的篝火,炽烈得仿佛要融化他,却又那么温柔,不敢多做表达。

    

    何霄的呼吸声就在他耳边,呼出的热气打在他的颈窝。他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么近,仅仅只有一拳,动作稍大点就能碰到对方的身体,勾起对方的手指。

    

    听着背后的水流声,下一秒,那具身体又靠了上来。

    

    心跳加快,一如两年前。

    

    何霄将水递给了伤员,向后靠在窗边,仗着帽子遮挡毫无顾忌地望着黎世尧。

    

    如果眼神可以吃人,黎世尧觉得自己已经是何霄的腹中餐了。

    

    只是两年没见而已,何霄整个人的气质变得内敛,人也变得更沉稳了。不再是他记忆中有点青涩的高中生,这让黎世尧产生了不安。

    

    “老板,这就是我那朋友。”伤员指着何霄说道。

    

    听到声音,小王立马走过去,弯下腰,攀谈道:“诶,你是孙康乐!你怎么脸包得像个木乃伊啊?”

    

    “嗐,我旁边的玻璃正好碎了,碎片扎脸上了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小王扭头,兴致勃勃地给黎世尧介绍:“黎哥,这是店里的老客户了。一到周末,准出现在店里,每次都带一本书回去,还总问我你来没来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“我那是帮他买的。”伤员指了指何霄,接着说:“他打工的地方远,每次都让我给他带本书回去。他说如果碰到了老板,就买老板看的那本就行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“怪不得,你每次都问黎哥来了没。”小王歪了歪头,接着说:“有点奇怪啊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“我也觉得!感觉他暗恋人家一样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孙康乐这么一说,黎世尧和何霄心里都咯噔一下。

    

    其实,孙康乐的每句话都在黎世尧脑海里回响。

    

    他曾经的分析结果是,何霄的喜欢具有盲目性和冲动性,是他失去亲人后情感方面急需一个依托。这份不理智的感情会被时间冲淡,然后何霄就会看清自己的心意。

    

    曾经的经历告诉黎世尧,时间会彻底改变一个人。他也将其视为真理,认为不可逆转。

    

    所以,他认为何霄的那句“我不会变”是玩笑话,也未敢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

    直到刚才,他开始动摇了。

    

    “我们认识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何霄想说什么,却被黎世尧抢先开了口,小王和孙康乐一脸“果然如此”的表情。

    

    何霄抬起头,眼睛亮晶晶地望着黎世尧,嘴角以最小幅度上扬。怕旁边的小王和孙康乐看见,他又将帽子往低压了压。

    

    “那也讲不通啊…”

    

    “讲得通,我正好也对他喜欢的书感兴趣。”何霄说这话时,回想起了两人相处的一年时光,眼神也不自觉地温柔起来。

    

    “对对对,他确实比较喜欢研究这些,每次都会认真看完。”孙康乐也帮腔,这才没让小王继续问下去。

    

    跳过这个话题后,小王和孙康乐两个话痨又聊到了一起,看起来两人关系挺好。只有这两人的谈话声充斥着整个房间。

    

    何霄小心翼翼地看向黎世尧,他沉默地站在床尾。那神情,何霄再熟悉不过了。

    

    两年前,他终于结束了人生大考。当他回到家时,黎世尧就是这样一幅神情坐在沙发上。

    

    他的心瞬间悬空,因为这不像平时的黎世尧。黎世尧虽然像个冷冰冰的高智能机器人,行为受提前设置的程序管控,但眼神是有温度的、是充满感情的。

    

    那天,黎世尧的眼睛蒙了一层雾,暗淡无光。

    

    “我的任务结束了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“你可以在这里住到开学,我帮你处理好了助学贷款、贫困补助一系列的申请。每学期期末达到全年级前十名,奖学金申请几率在百分之九十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虽然黎世尧的冷漠让何霄心脏狠狠砸在地上,但真正的致命一击是他的那句“我的任务完成了”。

    

    一年痛苦、欢乐、温馨的时光,成了他嘴里格外生冷的“任务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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