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当然是去——」
一阵哄闹声和国骂在警察厅内响起。
我和阿峰对视一眼,跑去大家围观的大屏幕前。
6
阿峰在我前面开路,灵活地挤到最前面。
「毅哥,是方惠。」他不忍直视屏幕上的内容。
原来就在几分钟前,网上突然出现一段女子被虐待的视频,并在社交网站上疯传。
画面中的女子正是失踪的方惠本人。
她双手被反绑,满脸是血,正在遭受一个戴面具男子的鞭打。
这无疑证明方惠还活着。
视频下面是一个ID为『20141203』的账号留言:「愚蠢的警察,想要救这个女人吗?三天之内如果抓不到我,游戏就要结束了。下一个受害者是谁呢?」
视频已经来不及从网上下架。
案件线索在没有确认之前,不能向民众公布。
「丁辉一直都在我们的监视下吗?」
「对,他这几天都没有离开家里。」
确定的两个嫌疑人还没有找到犯罪动机和证据,又出现了第三个嫌疑人。
社会对警察的不信任推到了顶峰。
这份视频无疑是挑起了警察与民众的对立。
「让大家查一查视频的背景是哪里,看起来不像是市区。还有,和上传视频的平台联系,看能不能把定位数据调出来。」
「好,马上去。」
「等等。」我看向视频右下角的上传日期,「去让网络部门查一查视频拍摄的日期是不是上传日期。」
「是。」
我们立刻展开调查,很快根据背景细节锁定了视频的拍摄地点。
坏消息是,这个视频的拍摄日期与上传日期不是同一天。
拍摄当天是晴天,而上传那天刚好阴天转暴雨。
也就是说,凶手根本没有想让我们找到方惠。
拍摄地点在第二天得到确认。
是一个位于城郊的烂尾楼。
在现场,没有凶手的身影。
我们在地上发现一只放在冰桶里的左手。
桶下压着一张纸条:我好疼啊,我的身体在哪里?
检测后,证实是她的手。
此外,我们还在角落,发现一个沾满灰尘的口香糖上,里面裹着一根黑色碎发。
DNA检验结果出人意料。
口香糖中的唾液是属于方惠的,但是其中的头发属于另外一个人。
而这个人,极大可能是我们要找的第三个凶手。
7
凶手这次并没有在网上发布其他信息。
反倒是记者对于凶手视频中提出的三日之约,不断骚扰警局。
「我让你直接锁定视频上的那个男人,你却让阿峰把一半警力,放在监视和调查另外两个已经洗脱嫌疑的男人身上!」
局长把桌上的文件,一股脑丢在我身上,继续训斥道,「让凶手把我们当猴子耍,省里面已经准备接手了。」
我弯下腰捡起文件,放回桌上。
「我已经查出丁辉和付明鹏应该是互相认识的,都是从金太阳孤儿院出来的孩子。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很难相信外人,所以如果是行凶作案,极有可能第三个凶手也是和他们一起在孤儿院长大的。」
「证据呢?」局长扬声质问,「郑警官派头大,办案全靠猜就行了!?」
「证据——」
「扣扣。」敲门声打断我的话。
一个脑袋探出,是阿峰。
「报告局长!」阿峰站在门口,转头看向我,「毅哥,头发的主人找到匹配了。」
我喜形于色,「局长,那我先去查案了?」
「滚!」
「再给你七天的时间调查,抓第三个凶手。」
这根头发属于一个叫做梁闻的男人。